刘黎明,鞍山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部负责人,正高级职称,从事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三十余年,是一名有着二十四年党龄的老党员。她在工作中一直努力钻研,勤奋好学,不畏艰险,任劳任怨。她参加过2003年的非典疫情防控,2011年海城炭疽疫情的处理以及2012年海城、岫岩特大洪灾的灾后疫情防控等。每一次,她都不惧危险冲在第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党员的初心与使命。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刘黎明作为市卫健中心疫情防控小分队第一梯队主要成员,多次深入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密切接触者隔离点及社会福利院等单位,查找风险点,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实现了监管单位的全覆盖,确保了医疗机构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在春节的前一天,她还到台安县对当地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具体指导。
为解决抗抑菌剂生产企业能否生产75%酒精的问题,刘黎明连夜查阅材料,迅速提出了可行性方案,促成9家消毒剂生产企业和1家卫生湿巾生产单位通过疫情期间的绿色通道,在2—3个工作日内取得了卫生许可证。这些本地企业的产品大大缓解了鞍山消毒剂市场紧缺的局面,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基础。
在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后,刘黎明及时把握疫情动态,提前判断防控风险点,调整监督工作重点,带领部门人员开展了核酸检测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新冠疫苗接种单位专项监督检查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确保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落实,为鞍山地区疫情防控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路走来,刘黎明同志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时刻对自己严格要求,用自己的行动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以一名老党员的情怀,潜移默化影响着身边的人,“初心如磐,不用扬鞭自奋蹄”就是她的真实写照。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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